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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顺县晨光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富顺县晨光医院委员会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作者:党办
来源:富顺县晨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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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严明行业纪律,深入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特制定《中共富顺县晨光医院委员会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富顺县晨光医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中共富顺县晨光医院委员会

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严明行业纪律,深入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医药代表,是指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的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宣传、推广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包括以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名义到医院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

本院医务人员及上述医药代表的行为适用本制度。

二、接待管理

按照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管理有序的原则,根据来访目的实行分类管理,在规定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人员,有接待预约、接待流程、接待记录(简称“三定三有”)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接待工作。

(一)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科负责接待设备、器械、耗材代表来访预约及组织接待相关事宜;药剂科负责药品代表来访预约及组织接待相关事宜。

(二)接待时间:每月开设4个工作日为医药代表接待工作日,原则上为每周四下午14:30-17:30,如遇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需要改期或者更改地点则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三)接待地点:医院会议室。

(四)接待人员:参与接待人员根据医药代表报名情况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及通知,一般为设备科、药剂科、医教科、相关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每次接待时不少于2人,医院纪委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监督。

(五)接待预约:医药代表接待实行预约制,一般需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富顺县晨光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附件2)及《富顺县晨光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附件3),并附上相关材料发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电子邮箱,设备科电子邮箱:fsxcgyyshebeike@sina.com ;药剂科电子邮箱:3092738622@qq.com,提出预约申请及备案。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电子邮件接收日期进行登记、对接备案及预约接待事宜,将《富顺县晨光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附件3)及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分类,报医院纪委备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诚信记录,建立诚信档案,指定接待人员至少在接待日前2个工作日与医药代表确认来访时间。归口管理部门每年对医药代表登记备案清理一次,更新医疗代表备案信息。

预约成功后,来访的医药代表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归口管理部门处确认后,到指定地点接受接待,未经预约登记的一律不予接待。

医药代表需提供的信息包括:

1.医药代表的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备案号。

2.照片、籍贯、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和联系电话。

3.职务、与本院有业务往来的时间。

4.医药代表负责推广的产品类别、品种或推广项目,以及本院相关产品清单,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5.产品生产企业或其代理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事部门电话。

6.加盖企业印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等。

7.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接待内容

1.收集医药代表所提供的资料。

2.介绍新药、专科药及新耗材和新仪器设备等信息。

3.收集、反馈产品使用情况。

4.提供产品使用指导及其他相关服务。

5.其他合作项目的接洽与沟通。

(七)接待流程

1.申请预约:医药代表一般需提前5个工作日将预约及备案所需材料发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电子邮箱。

2.收集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分类后报医院纪委进行审核,建立诚信档案。

3.通知 :归口管理部门通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医药代表来访时间。

4.现场确认:医药代表在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归口管理部门确认。

5.接待 :确认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在指定地点接待医药代表,医院纪委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监督。

6.台账归档:归口管理部门做好记录、台账整理归档工作。

(八)接待记录

1.参与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接待记录并保存归档。

2.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等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医药代表的诚信记录档案,记录企业及其医药代表在医院的诚信守规行为和违规不良行为。

三、监督管理

1.医院在门(急)诊、住院部医生办公室等诊疗区域张贴“严禁医药代表入内”告示,在主要出入口公示“九项准则”承诺和举报电话。

2.未经备案的医疗代表不得进入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诊室、病房等诊疗区域。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私自接触医药代表。

3.任何人如发现医药代表违规擅自在医疗重点区域活动或在院内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的,应立即阻止、驱逐,保留证据,并上报医院纪委。

4.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提供或透露医药产品采购信息给医药代表,如违反的视同违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医院将停止采购该医药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并列入黑名单。

5.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工作在医院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开展, 并每年对备案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在规范管理接待医药代表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负主要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单位管理责任,不定期对接待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各临床医技科室负科室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教育监督,规范科室医务人员行为。

 

附件:1.富顺县晨光医院医药代表预约接待流程附件1.docx

2.富顺县晨光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附件2.docx

3.富顺县晨光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附件3.docx

4.富顺县晨光医院医药代表接待记录表(模版)附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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