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富顺县晨光医院拟对“医用氧”的需求配置及报价等内容进行无偿征集。
一、项目内容
富顺县晨光医院医用氧供应
预估液氧年用量:175L/罐,670罐;
预估气氧年用量:40L/瓶,150瓶;
供应期限:3年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用氧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里面需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药品GMP证书》。
三、技术要求
1、供应商负责液氧供应、液氧站及配套气站设施的建造和管理(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维修、培训等相关内容),并符合消防、安全、防雷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液氧中心站管理和维修相关知识的培训服务(每年不低于2次,如有新进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培训)。
3、液氧站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为液氧站提供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并完成隐患排除。
4、为保障医院的氧气正常供应及安全,供应商上岗人员应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人员证照复印件)
5、售后服务:
5.1满足 24小时内配送和紧急情况下6小时内配送,如到货时间每逾期一次的,采购人将扣除当月货款的百分之一。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
5.2 若采购人供氧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故障,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3 成交供应商如遇特殊原因,出现库存不足时,应优先保障采购人需要。
5.4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配送途中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风险。
5.5 供货商负责对液氧设备的维护、定期校验和售后服务:负责对所有气瓶进行维护及售后服务;负责每年为医院办理气瓶的质检手续,包括安全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和更换;
5.6 供应商须远程监控液氧罐内的液氧数量及周边安全监控,涉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每年校验压力表\安全阀\ 真空度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7 供应商须保证液氧供给(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发生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满足液氧供给的情形,供应商承揽所有责任及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立即终止合同。
5.8 提供安装液氧站氧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技术参数
1、液氧和气氧,纯度≧99.5%,必须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标准,标准更新时,此要求随即更新)
五、征集时间、征集方式和要求
(一)征集时间:2024年01月12日-2024年01月16日17:00。
(二)征集方式和要求
1.报价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
2.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外地报名以顺丰快递方式递交纸质版材料到富顺县晨光医院药剂科办公室。
3.承诺函、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对液氧和气氧每升单价进行报价,并提供近两年内的历史成交信息。
5.提交的纸质版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
六、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13-7212206(工作时间:08:00-12:00,14:30-18:00),邮寄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晨光医院药剂科。
富顺县晨光医院
2024年 01月11日